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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個人,最大的毛病就是懶。 有時候懶病一犯,好一陣子都會是廢物人生。 最近正好就是這樣,然後阿木就不爽了,也唸了我一頓。 (我雖然看起來沒有作為,可是我心中自有盤算。) 企圖解釋些什麼,但阿木這人...很難被說服,所以我也不想多說什麼。卻沒想到,阿木又唸了第二頓...
心煩之下,決定週末在家把她的「指定作業」做完,省得她再唸我。 結果...導致了更糟糕的...
其實我很心寒。 自認掏心掏肺的對一個人,卻因為一件事被對方否定了十多年的情誼... 很難過。 這不是第一次。 每次都是這樣,被控訴不是朋友,然後我去向對方解釋、然後重歸於好,之後等到下一次突然又這樣... 這種過程不斷地重複,每次我都告訴自己不要在意,但一次一次下來,我其實覺得很受傷。 每次都被說不把對方放在心上、不是朋友,我真想問...究竟想要的朋友是哪一種? 有些問題已經討論過不下一次,特別是已讀不回。 有重要的事,打電話我能接我一定接。 訊息,不定期回,有注意到會回,但是有時已讀不回是因為突發狀況導致不能回... 該關心的時候、安慰的時候,我自認都有做到... 被指控不在乎對方,我覺得委屈。
我不知道到底要怎樣才能擔得起對方所謂的好朋友,如果是有新訊息要立刻回覆,這點我恐怕做不到。
隨傳隨到,約會要配合對方的時間,對方時間不行可以說不去,那我臨時有事要取消,卻被說不是朋友,這個樣子公平嗎?
我真的有種心力交瘁的感覺。
如果對方真的這麼想鬧掰,我也沒辦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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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an05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